宝塔区成功建设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区卫计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3年,宝塔区被省、市卫生部门确定为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乡镇社区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通过一年多的艰辛努力,2014年12月,经省卫计委相关专家调研评估,宝塔区成功创建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015年以来,宝塔区大力开展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通过不断巩固省级创建成果,政策逐渐完善,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多部门协作更加紧密,对慢性病实行全程管理,群众对慢性病的认识明显提高,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几年的努力,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申报国家示范区的要求,2017年3月22日,经延安市创建技术指导小组同意后正式申报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2017年7月5日,国家卫计委疾控局组织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李志新书记带领相关技术评估组专家一行6人,对宝塔区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技术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部门访谈、查阅资料、现场考察等形式,对宝塔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情况综合评估后,得到一致好评。

2017年12月18日,国家卫计委正式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的通知,宝塔区等103个县(市、区)被评为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慢性病防控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文明工程、健康工程,宝塔区将以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宝塔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全区人民健康,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宝塔贡献力量。